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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賀週報-稅務要聞 ] 109年07月11日至07月17日

¶109年地價稅節稅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

 

109年地價稅開徵日期訂為109111日起至同年1130日止。得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依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922)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為前經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718778324736817579?tagCode=

 

¶解除不動產契約,已納之印花稅不得申請退還

 

不動產契約書在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前解除契約,其已繳納之印花稅不得申請退還。

 

不動產契約書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繳印花稅,如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而有溢繳之稅款可以申請退稅或抵繳,但若因合約所載事項無法履行則不可辦理退稅。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6159745412288763960?tagCode=

 

¶夫妻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依據稅法之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而非以夫妻贈與時的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6535512970239004295?tagCode=

 

¶列報薪資費用 須留支付證明

 

企業列報員工薪資支出,特別是未加保勞、健保的短期工,至少也要妥善保存員工領取薪資收據、簽收證明或轉帳證明等三類相關文件,證明確有支付薪資的事實,以免被國稅局視為虛報費用、剔除補稅。

 

官員指出,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除了要證明員工確實任職的事實外,還要妥善保存員工領取薪資的收據、簽收單等資料,如果是以轉帳方式將月薪存入員工帳戶,也要保存轉帳證明等相關資料,這些是國稅局認定費用的重要依據,如果最後查明並無給付事實,將會依《所得稅法》第110規定開罰。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70525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吃不到薪資免稅甜頭…舊制勞退金 優惠較少

 

勞工退休金課稅制度是先免稅、後繳稅。不過,勞工舊制退休金全由公司提撥,勞工並沒有享受到薪資免稅優惠,稅法規定按退職所得課稅。

 

舊制退休金並沒有享受到相對的薪資免稅優惠。可能也因此勞工並沒有退休金要稅的意識。

 

捐單位只能依規定課稅,目前對退休金漏報的裁罰都是依最低標準,只罰所漏稅款的0.2倍。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7021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中小企認定 二標準放寬

 

經濟部昨(14)日發布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不分行業別,凡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的事業,均認定為中小企業。

 

經濟部表示,為因應近年來產業升級轉型,以物聯網為核心的智慧工廠及智能設備投資持續增加,中小企業往資本密集快速發展,因此,本次修正實收資本額上限提高至1億元以下,將更貼近中小企業實際發展現況。

 

此外,隨著服務業往國際化、高值化及大型化發展,結合數位科技應用,以嶄新的商業模式作跨領域整合的服務業型態也不斷推陳出新,產業分野日趨模糊,近年來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快速成長,因此,這次經濟部也配合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調高為未滿200人。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7021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