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臉書
  • line
  • 回上一頁

[伍賀週報-稅務要聞 ] 109年10月31日至11月06日

營業用房屋終止租約時記得註銷營業登記,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屋出租供營業使用,一旦租約終止時,務必要求承租的營業人辦妥營利事業變更地址或註銷營業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才能適用較低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減輕您的租稅負擔。

該處提醒,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依規定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9085697453457584915?tagCode=

 

經營民宿房屋稅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

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依相關稅法規定,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如為未合法登記民宿,因屬違規經營行為,則必須依實際供民宿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483907983117892436?tagCode=

 

房租收據記得貼印花,以免受罰!

  房東收受房租時,不論是開立收據、收款證明或於租賃契約書附件「房租收付款明細欄」簽收,都具有銀錢收據性質,應按金額千分之4貼用印花稅票。如查獲未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額者,除依規定追補所漏稅額外,還要按漏稅額處以5至15倍罰鍰。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4724645553392819532?tagCode=

 

地價稅 可申請延、分期繳納

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今年重新規定地價,地價稅徵額有變動,民眾若有繳納困難,無法在期限內繳清,今年地價稅較去年增2萬以上且調幅30%以上者,可申請延期1至5個月,或分2至6期繳納。有延分期需求者,可在11月底前提出。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99253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合建分屋出售 留意節稅方式

個人和建商合建分屋後取得房地,出售時要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可以留意節稅方式,北區國稅局指出,首先,合建分屋地主,原則上可適用20%優惠稅率;其次,屋齡較高的舊制房地參與合建分屋,土地交易所得有機會免稅;第三,原有土地持有逾十年以上的舊房地,更可適用較低稅率

官員提醒,原則上除非稅法另有規定,否則現行房地合一稅為主動申報制,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依規定辦理申報。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992583?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