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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賀週報-稅務要聞 ] 109年5月2日至5月8日

¶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沒有就其變更部分繳納印花稅,會罰錢嗎?

 

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繳納1‰印花稅,如合約上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卻未就其變更部分繳納印花稅,依印花稅法第23條,除補繳本稅外另按漏繳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7254502011337349245?tagCode=

 

¶房屋稅5月份開徵,受疫情影響者可申請延期、分期繳稅

 

房屋稅於5月份開徵,繳納期間自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納稅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展延至109年6月30日,若109年6月30日仍在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861133455259883707?tagCode=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費出具之收據免納印花稅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服務費,支付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等費用,所出具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收據,免納印花稅。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5048353047162610182?tagCode=

 

¶重劃土地移轉申請減免,記得檢附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亦可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已繳納之土地重劃費用。但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土地增值稅款繳納期限屆滿前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除土地重劃費用。

 

新聞來源:國稅局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9015620204178838781?tagCode=

 

¶給付境外電商 扣繳20%稅款

 

此國內業者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也要一併注意扣繳義務將有所不同,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及92條規定,國內業者於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報酬時,應向所屬國稅局辦理扣繳憑單申報,通常在國稅局未核定淨利率的情況下,國內業者應依給付總額計算20%扣繳稅額。

 

然而包含Amazon、Apple、Airbnb、Dropbox、Facebook等知名境外電商在內,都已經申請核准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課稅,官員表示,2017年至今陸續共有34家境外電商已申請適用,國內業者作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會大幅降低,改依「給付總額×我國來源收入×核定淨利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扣繳率20%」計算。

 

圖/經濟日報提供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55920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海外網購實名制 16日上路

 

關務署昨(11)日表示,今年5月16日起,海外網購未辦實名認證不收單配套措施,將準時上路,提醒海外網購族留意,可儘快下載「EZ WAY易利委」實名認證App並完成註冊認證,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55652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婚姻異動 報稅四點注意

 

我國婚姻制度採登記制,因此報稅認定標準都是以「登記日」為準,會計師對於婚姻變動影響報稅情形,則提出四大提醒。

 

離婚也是同樣道理,以離婚登記日為準,去年離婚、辦妥離婚登記,今年5月仍可選擇分開或合併。不過如果一對怨偶是由法院判決離婚,則是以判決日為準。

 

首先,許多民眾在認定是否可自行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時,常誤以宴客時間為準而申報錯誤,提醒若在2019年12月宴客,但直到2020年1月才登記,2020年5月仍只能選擇分開申報,要到2021年報稅時才可自選,2022年以後就必須合併申報。

 

第二,結婚年度若選擇合併申報,若有扶養配偶父母等扶養親屬時,記得也要申報他們的各類所得,例如股利所得等,以免漏稅。

 

第三,離婚後,雙方不得重複列報子女免稅額,雙方應該自行協議免稅額由誰申報,假使協議不成,國稅局則會以跟子女共同生活及實際照顧事實,來決定由誰列報免稅額。

 

第四,該年度尚未出生的子女免稅額不能列報。例如女兒在2020年2月才出生,雖然2019年已在媽媽肚子裡,但依規定2020年5月報稅時,是無法列報扶養的。

 

至於處於分居狀態的民眾,若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已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受家暴取得保護令等情況,可分開辦理申報;若未符合條件,仍需採合併申報。

 

經濟日報提供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5540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