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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賀週報-稅務要聞 ] 110年08月07日至08月13日

QA/今天開始申請!勞工擴大1萬元補貼多2類人 申請方式看過來

勞動部八月再次擴大「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將「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的中高齡再就業者」及「110年7月份薪資較4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納入。怎麼樣申請,要符合怎麼資格,整理QA讓大家更清楚。

 

Q:補助金額         A:一萬元。

 

Q:申請資格

1.「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之中高齡再就業者:超過65歲者,或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因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而無法請領補貼

須有110年4月30日(全時勞工)、110年4月任1日(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紀錄。月投保薪資仍維持在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全時勞工)、23100元(含)以下(部分工時勞工),以及原有的排除條件,仍然不變。

2.第二類擴大納入萬元生活補助適用對象為「7月薪資減二成的全時受僱勞工」。擴大將7月全月薪資較4月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納入補貼對象。

 

Q:申請時間?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

申請期間:110813日上午10點至930日止。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

1.110年56月份薪資受影響的中高齡再就業者110813日上午10點至930日止。

2.110年7月份薪資受影響者(含中高齡再就業者)110823日上午10點至930日止。

 

Q:申請方式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

可上專屬網站(https://pt.10000.gov.tw)申請,或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

申請方式:請備妥薪資單(明細)或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金融機構帳號上專屬網站( https://mol-10000.wda.gov.tw )申請。另外,少數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74/56707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越南優稅加碼 台商可留意

長年耕耘越南的台商注意,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今年越南政府發布新優惠,大力推動機械工程、鞋業及皮革、服裝紡織、汽車、電子零組件、高科技等六大產業,不僅優稅期間加碼到至多15年,即便是過去已完成的舊有投資案,也有機會納入「四免九減半」範圍中。

越南政府在今年6月4日頒布第57號法令,主要針對政府指定的六大產業,放寬「四年免稅、九年稅額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適用範圍,在六大產業當中,生產輔助性產品的企業也能適用。

適用57號法令的投資案分為二類,應留意的租稅優惠不同,針對新提出的投資項目,除了「四免九減半」之外,越南政府還加碼適用10%租稅優惠至15年期間,搭配「四免九減半」優惠,新投資項目有望在前四年可免企業所得稅;第五到第13年適用5%稅率;第14、15年適用10%優惠稅率;直到第16年起,才會恢復標準稅率20%。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702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商家自主停業 房屋稅可減免

全國疫情警戒雖已降二級,但部分行業基於防疫考量,仍不便開門營業,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雖然疫情警戒降級,但業者若仍自主停業,可以申請減免停業期間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已宣布,國內疫情警戒從7月27日起降為二級,依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營業場所限制逐步鬆綁開放;然而因應防疫需求,仍有部分場所,一方面可能配合防疫尚未解封,也可能仍在自主停業當中,未能恢復營業,稅務局也將持續主動協助減免稅負。

稅務局表示,有上述情形的業者,可以和房東協調,申請持續停用面積,讓房屋稅從營業用稅率3%,降為非住家且非營業用稅率2%,為彼此減輕房屋稅負擔。除了上述自主停業的業者,稅務局表示,依規定目前強制暫停營業的產業,諸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MTV、KTV、理容院、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等,這些將會由稅務局主動提供減稅服務,納稅人不必再額外提出申請。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674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房屋地價稅短漏報 期限內繳清將減罰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為保障納稅者權益並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今年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處罰標準,對於罰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者,給予減輕處罰的規範。

不過,對於故意逃漏稅額者,仍按《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所訂最高倍數裁處罰鍰

稅捐處說,依稅法規定,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出租等變更使用情形,應於30日內申報改課,如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情事,除補稅外,還會被處兩倍以下罰鍰。土地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或減免課徵地價稅,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稅條件時,若未依稅法規定申報,經查獲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還可能被處短匿稅額三倍以下的罰鍰。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674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扣繳義務人繳庫 內、外有別

各類應辦扣繳給付項目,依據給付對象不同,扣繳期限有別,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給付對象為國內個人或是企業,須於每個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所扣稅款繳庫,至於給付非我國稅務居民的外國人或外商,則必須在給付後十天內完成繳庫。

另外在隔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的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給付諸如薪資、佣金、利息、租金、權利金、退職所得等款項時,給付方必須擔任扣繳義務人的角色,依規定辦理扣繳,並且在規定的時限內繳庫。

官員說,未依限繳納者,每逾二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給付對象並非是我國稅務居民,官員表示,對扣繳義務人而言,對非居住者給付時,應該於代扣稅款之日起算十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620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遺產存款抵稅 須經多數決

台北國稅局表示,利用遺產本身來抵繳遺產稅,都要經過多數決申請,這項法源依據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原條文其實是指用土地、房屋等,易於變價的實物來抵繳遺產稅,不過經過財政部函釋放寬後,現在也可以直接用遺產中的存款來抵稅,對繼承人而言更方便。

若要申請以實物抵繳,要從二項多數決原則中,擇一適用申請,官員表示,第一種方式是「繼承人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第二種方式為「繼承人過半數同意」且「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

官員表示,繳納遺產稅的方式,還是以現金為原則,遺產中的存款,應優先用以繳納遺產稅,就算最後無法通過多數決,以繼承存款繳納,強制執行時,國家仍有權就遺產中存款扣押取償,但就會衍生額外的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649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