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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賀週報-稅務要聞]110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

各類所得憑單申報 2月7日截止

2021年即將結束,台北國稅局指出,緊接而來的1月,稅務申報規定眾多,企業須留意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申報義務;對於經營信託服務的金融業而言,更有信託所得及憑單申報義務,以上時程受今年春節假期影響,期限將延長至2月7日止。

官員表示,每年1月會有許多扣繳相關的申報作業,首先,營利事業給付薪資、租金、資金利息等,須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對於平時有發放股利的營利事業,還要另外申報股利憑單。

除了上述二類憑單之外,官員表示,這個時期另一項稅務重點,在於信託所得申報,以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的申報。

官員表示,原則上會需要做此類申報的,多半是金融背景的信託業者,但也有些例外,譬如家族間依據《信託法》規定,委託人以契約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管理,也須做此類申報。

官員強調,特別是與不動產相關的私人信託,在地政機關會留有過戶登記資料,國稅局也會透過追蹤勾稽這些私人信託案件的申報情形,然而常有非專業的受託人,會疏忽以為當年度財產沒收益,便可不必申報,因而受罰。

官員指出,以上各類申報期限,原訂至131日止,不過今年申報截止日適逢春節假期,依法順延至春節後第一個上班日,也就是27日止,呼籲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應注意法定申報期限,並多加利用網路,盡早完成2021年度的申報作業。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94845?from=udn-catelistnews_ch2&fbclid=IwAR1_s54IZuSLMhq9Bs1yf9zLx6kVIdN5QHntkdK4zY4KMdR2jfd9UGW-XQ4

 

勞工好過年!勞保紓困貸款30日開跑 每人最高10萬

年關將近,為使勞工好過年,勞動部勞保局22日公告,200億元勞保紓困將30日開放受理申請,貸款期間3年,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利率目前為年息1.28%,前六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

勞保局並指出,勞工要申請勞保紓困,須符合以下條件。勞保紓困申貸資格為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勞保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但若是已申請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則不得申請。

勞保局表示,勞工申辦勞保紓困不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一次。申請期間為今(2021)1230日至明年114日。

勞保局表示,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原則為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貸款期間三年,自撥款日起年息1.28%,之後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可填妥申請書、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的金融機構臨櫃申請,若符合土地銀行所定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則可直接上土地銀行網站申請。第三種方式則是透過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核定通過後再檢齊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997071

 

商品報廢認列損失 三情境

企業遇到產品或原料有瑕疵,須留意報廢相關規定,北區國稅局表示,首先,原則上若非會計師簽證案件,皆須請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派員監毀,才可認列損失;其次,若是要報廢海外的商品,更須取得當地合格會計師或境外公證機構監毀及簽證。

官員指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1條規定,無論是商品本身,或是產製所需的原物料等,若因過期、變質、破損、呆滯而無法出售及加工,走向報廢一途,須循程序完成報廢,才可在稅務上列報損失抵減。

依報廢產品、原料的量體差異,適用的程序有別,官員指出,申請報廢金額若在500萬元以下者,只要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經稽徵機關審核無異常後,便會通知事業提示銷毀過程前後的照片備查,不必走實地現勘的規定,但照片上須加註日期。

如果申請報廢金額超過500萬元,官員表示,這類報廢項目,就必須要經過第三方驗證,譬如透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檢附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報廢損失。

至於未經會計師簽證的企業,就要在產品過期、變質、破損等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國稅局,或事業主管機關協助監毀,以監毀後的證明文件,核實認定損失;前述報廢損失的金額,原則上是依照生產成本來看,而不是依未來的售價。

官員強調,整套監毀的程序,是避免事業宣稱報廢,實際上卻私下出售產品或原料套利。

另外,對於廢品的出售收入,應列為其他收入,或商品報廢損失之減項。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921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報關實名制將全面實施

海關貨物進口實名認證新制正式上路,財政部關務署28日指出,為防止國人被冒名登記進口違法管制物品,即日起先就高危險族群,實施預先確認委任報關新制,未取得委任的貨物禁止進口;預計從明年71日開始,則改為全面實施。

關務署指出,以往若有不肖人士盜用民眾個資,報關進口違法管制物品,可能會害被盜用的民眾或報關業者,無辜受牽連挨罰,為了防杜此種案件,海關過去持續推動實名認證App「易利委」,目前註冊人數已達380萬人,快遞進口報單通過實名認證的比率,更達85%。

關務署表示,由於實名認證的註冊、使用比率已達一定水準,現在是強化認證及委任機制的好時機,快遞報關業者可以於貨物運抵台前,以實名認證APP先推播報關資料,讓民眾透過APP預先確認進口貨物內容,即可確保遭冒名報關貨物,無法辦理報關進口。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948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年末買賣屋 留意土增稅

年末不動產相關交易,須留意土增稅的申報期程,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年底簽約的案件,即便拖到明年才申報,仍可適用今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但如果跨年度之後,拖到逾期才申報,明年公告地價上修,可能會面臨更高的土增稅。

宜蘭縣財稅局羅東分局表示,當土地所有權移轉後,雙方當事人應於訂定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計算土增稅。但如果超過30日還沒有申報,當事人要申報,稽徵機關當然會受理,但是依稅務作業流程,就不是以契約訂定日的土地現值來計稅,而是以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稅務局指出,如果當事人有依法在30日內完成土增稅申報,也就是明年115日前申報完成,計算稅額時,會依據立契日,以2021年適用的較低公告現值為準;但如果雙方逾期申報,稅捐稽徵機關以收件日公告土地現值來核算的話,價格就會變成每平方公尺1.02萬元,要繳的土增稅勢必會增加。

官員提醒,特別是在12月簽約完成的不動產交易案,不論是屬於房地交易舊制,或是房地合一新制,凡是要繳納土增稅的案件,留意年度轉換之際的申報期限,以免因土地現值調漲,增加租稅負擔。

除了上述稅基的差異外,官員表示,在大多數的一般案件中,土增稅都是依據土地漲價總額,按20%至40%累進稅率來課稅;而如果是自用住宅用地的移轉案件,可以依10%稅率計稅。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97391?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