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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賀週報-稅務要聞]113年11月2日至113年11月8日。

標購法拍屋,記得依限申報契稅

 

標購法拍屋是「買賣行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必須要申報契稅!

依契稅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向法院標購拍賣的房屋,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為申報起算日,民眾應自申報起算日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該局申報契稅

如未於期限內申報,每逾3日會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

 

新聞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3v28joK

 

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地增值稅須管制5年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新購的土地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有移轉、出租、營業或遷出戶籍等情形,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因此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核定退稅後,於登記日起算5年之列管期間,除了因子女就學需要,或是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之原因,導致新購地沒有戶籍,可免追繳原退還稅款外,其他只要戶籍遷出造成空戶,或再行移轉或供出租、營業使用等未符自用住宅用地之情形,均會被追繳原已退還之土地增值稅款,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多加留意,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0wlmlr0

 

外企申請淨利率、貢獻度 節稅

 

全球貿易盛行,國內公司若與境外公司做生意,在取得收入前,雙方皆可向國稅局申請核定「淨利率及貢獻度」,取得核定後就能按核定所得額扣繳稅款,降低繳稅負擔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營業代理人,但因為跟我國公司合作,取得的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仍認定為我國來源所得,就須依規申報所得額,依規定扣繳稅款。

 

 

為降低雙方退稅作業流程,並減輕國外公司溢繳稅款造成資金壓力,可在交付款項前,檢附相關合約、營業內容及境內外交易流程說明等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簡稱淨利率及貢獻度),依此計算所得額

雙方都可申請淨利率及貢獻度,不過實務上,因為國外公司來台申辦較為麻煩,通常都會委託給國內公司辦理,也要看合約當時簽訂內容而定。

外國營利事業若欲申請核定淨利率及貢獻度,可在取得收入前,利用網站下載申請書表並檢附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456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承包工程開發票 留意價款

 

營造業、建築業者承包工程時應注意,應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統一發票;此外若因包商延誤或違約,業主直接從尾款扣除賠償金,包商仍要依原始金額開發票,不能從發票金額中扣除。

承包土木建築、建築物油漆粉刷等工程,用自備材料或由業主提供材料施工者營業,包括營造業、建築業、土木包作業等,在稅法上就稱為「包作業營業人」。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的「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營業人應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發票,不能因業主延遲支付、扣減罰款或不給付工程款,而延遲、短開或不開立統一發票。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427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研發人員薪資抵扣 兩重點

 

公司申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投資抵減優惠時,最常發生研發人員資格不符、導致其薪資無法列報抵減,提醒企業留意兩重點,一是研發人員必須是全職,二是若人員編制在非研發單位,應備妥證明文件

為鼓勵產業積極投入研發,達到產業創新目的,公司若符合研發投資抵減辦法等規定,即可申請抵減應納營所稅額。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只要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從事創新的研發,且支出項目符合「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投資抵減辦法)規定,即可申報營所稅抵減。

至於抵減方式,公司要在申報期間提出申請,並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選擇按支出金額1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或按支出金額10%從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但所抵減稅額不能超過當年度應繳稅額30

抵減辦法第5條中,「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之薪資」支出項目,最容易出現認定爭議。首先,如果研發人員另有兼辦行政管理、市場調查、統計、主管等工作,非屬全職研發人員,其薪資支出就不能適用產創條例投資抵減,國稅局將會予以剔除並要求補稅

其次,除委外研發及共同研發約定由國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執行部分者外,若是在台灣從事研究、卻未設置研究發展單位,就要提供文件證明,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紀錄等,供稅捐稽徵機關認定

公司申請適用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應留意相關費用或支出是否符合投抵辦法規定,以免遭調整補稅。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42707?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