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新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
2. 規劃討論及設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章程限定事項(如:股權轉讓、非現金出資、複數表決權特別股…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填列股東人數、非以現金出資者應填列章程載明之核給股數與抵充金額,包括勞務出資部分。
3. 非現金出資者應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於章程載明其種類、抵充之金額及公司核給之股數。
4. 召開發起人會議及董事會議。
5. 開立公司籌備帳戶並入資本。
6. 洽請會計師辦理驗資及出具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7. 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8. 向公司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營業人設立登記。